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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以下专栏:
专栏名称 核算内容 会计处理案例
进项税额 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案例:采购原材料

借:原材料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
贷:应付账款 1,130,000
销项税额抵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案例:旅游公司差额征税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48,000
贷:应付账款 848,000
已交税金 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案例:缴纳当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转出未交增值税 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

案例: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0
减免税款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案例:购买税控设备

借:管理费用 820
贷:银行存款 82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820
贷:管理费用 820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案例:出口退税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00,000
销项税额 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案例:销售商品

借:应收账款 2,2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0
出口退税 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案例:申报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4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00,000
进项税额转出 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案例:存货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3,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
转出多交增值税 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

案例:月末结转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0,000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案例: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案例: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

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00,000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案例:不动产分期抵扣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10,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00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0,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000

第13个月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0,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0,000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案例:发票未认证

取得发票时:
借:原材料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000
贷:应付账款 1,130,000

认证通过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000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案例:提前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43,396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6,604

达到纳税义务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6,60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6,604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案例:营改增前留抵税额处理

转入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0,000

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500,000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案例:建筑服务简易计税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1,030,000
贷:工程结算 1,000,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000

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案例:金融商品转让

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30,000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30,0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案例:代扣代缴境外服务增值税

支付款项时:
借:管理费用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0
贷:应付账款 1,000,00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60,000

实际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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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账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 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某企业采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货款未付

取得发票时:
借:原材料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
贷:应付账款 1,130,000

发生退货时(已认证):
借:应付账款 1,130,000
贷:原材料 1,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
2. 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案例:企业购买员工福利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

取得发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13,000
贷:银行存款 113,000

认证后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
3. 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案例:企业购买办公楼一栋,总价1110万元(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10,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00 [110万×60%]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0,000 [110万×40%]
贷:银行存款 11,100,000

第13个月抵扣剩余4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0,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00,000
4. 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案例:企业收到原材料一批已入库,月末尚未收到发票,合同价100万元

月末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 1,00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1,000,000

次月初冲回:
借:原材料 -1,00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1,000,000

收到发票时(金额100万,税额13万):
借:原材料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
贷:应付账款 1,130,000
5. 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案例: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万元,税额0.13万元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1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6. 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

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按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企业接受境外公司技术服务,应付费用106万元,需代扣代缴增值税6万元

确认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技术服务费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0
贷:应付账款 1,000,00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60,000

实际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 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价200万元,增值税26万元,款项未收

借:应收账款 2,2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0

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0
贷:应收账款 2,260,000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案例: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设备,不含税总价120万元,增值税15.6万元,按合同约定分12个月确认收入

发货时:
借:长期应收款 1,35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56,000

每月确认收入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案例:建筑企业按进度收款并开具发票,但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开具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1,090,000
贷:工程结算 1,000,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0,000

按进度确认收入(完工50%):
借:工程结算 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2.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企业将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产品成本80万元,市场价100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1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3.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案例: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100万元但未缴纳营业税,现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

借:主营业务收入 5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5,000

如已计提营业税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3,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5,000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 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案例:旅游公司收取旅游费106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住宿费、交通费等84.8万元

收取旅游费: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支付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48,000 [84.8/(1+6%)×6%]
贷:银行存款 848,000
2.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企业转让金融商品,本月产生转让收益100万元

计提增值税:
借:投资收益 56,604 [100/(1+6%)×6%]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56,604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56,604
贷:银行存款 56,604

如产生转让损失80万元: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45,283 [80/(1+6%)×6%]
贷:投资收益 45,283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 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

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案例:外贸企业出口商品一批,购进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万元,申报退税额10万元

申报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0,000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100,000

转出不得退税部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000
2.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案例: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万元,应退税额30万元

转出不得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0,000

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00,000

如内销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实际收到退税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00,000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案例:企业原材料因管理不善毁损,账面成本50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6.5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65,000
贷:原材料 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5,000

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案例:企业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原材料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原材料成本10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

借:在建工程 1,000,000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0,000
贷:原材料 1,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0

第13个月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0,000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月末"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20万元(应交未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0

如"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10万元(多交):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 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企业缴纳当月增值税5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 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案例:企业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30万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3. 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建筑企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20万元

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00,000
4. 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案例: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1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0,000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100,000
(八)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案例:营改增试点时点企业有留抵税额50万元不得抵扣

转入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0,000

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500,000
(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案例:企业购买税控设备支付820元

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 820
贷:银行存款 820

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820
贷:管理费用 820
(十)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案例: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

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

达到免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3,000
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